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卓越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苏发〔2016〕17号),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卓越高职院校,全面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更好地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服务,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主动策应江苏“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能力提升为核心、以产教融合为抓手、以开放创新为突破,建设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高职院校,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内涵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扩大优质高职资源总量和覆盖面,打造高等职业教育强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创新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引导高职院校紧紧围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在体制与机制、结构与形态、管理与服务、教育与教学、技术与技能等方面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
2﹒扶优扶强,彰显特色。重点支持综合优势明显、整体实力较强或专业特色鲜明、在国内同类院校领先的学校,集中资源和力量实现关键突破,同时突出高职院校办学特色、专业(群)特色、文化特色,形成错位发展、竞争发展、特色发展的优良生态。
3﹒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健全政行校企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支持高职院校参与制定行业标准、企业用人标准、专业建设标准等,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契合度,构建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
4﹒以文化人,优化治理。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塑造以德为先、德技(艺)双馨、各具特色、薪火相传的职业教育文化。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治理结构,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重点打造5-8所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专业建设水平高、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为实现这一目标,遴选培育20所左右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一批江苏省高职高水平专业集群,覆盖300个左右骨干专业,打造30个左右江苏省高职产教融合集成化实践平台,推动优质高职资源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促进高职院校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全面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立德树人,大力培养卓越技术技能人才。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和高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养成教育与发展教育相结合,关键技能、专业知识与价值观相结合,探索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制定高职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进“双元制”、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试点。加快对《悉尼协议》的研究和对接,积极探索工程教育认证。探索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新路径,支持高职院校建立3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打造30个高职院校文化育人示范基地。完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技工教育与高职教育,中职与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
(二)突出需求导向,集群建设高水平骨干专业。针对江苏产业集群式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高职重点专业集群建设规划,重点打造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环保、交通建设、健康、财经、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9个专业集群。以9个专业集群和300个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为抓手,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加强专业协同和跨界整合,提升专业竞争力和服务力。贴近生产一线,坚持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相结合,促进各专业集群的教学、师资、实训和科技创新平台等资源共享,协同开展应用研究,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建立科学的专业标准与专业评估制度,健全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完善专业改造、优化与退出机制。
(三)突出人才强校,培育引进技术技能大师。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人才“蓄水池”作用,制定技术技能大师校企双聘计划,分批引进聘请200名左右大国工匠和技能大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教师到企业兼职,选聘企业技术带头人到高职院校担任产业教授,实现高职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两栖发展。优化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高层次专任教师比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优秀教师到研究生培养单位兼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全面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应用技术研发水平,开展实践创新人才和技能教学大师评选,培养高职教育名师、技能大师,建设优秀教学团队。
(四)突出机制创新,集成打造产教融合实践平台。健全政行校企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强化高职院校与市县、园区、行业组织的深度系统合作,制定江苏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践平台集成建设计划,建设30个融实践教学、技术服务、创新创业、产业培育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大平台,努力成为行业、区域乃至全国教育培训与实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支持组建由行业组织、企业参加的院校理(董)事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并有效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专业为支撑的紧密型职教集团,探索具有现代学徒制特征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激发企业协同育人积极性和主动性,遴选、认定和支持一批省级校企合作育人示范企业。
(五)着眼世界一流,提升国际化水平。适应国家开放大格局,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分工。依托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重点建设一批留学江苏目标高职院校。探索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重点建设50个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一批优质课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外合作课程改革试点,着力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推动专业核心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加强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支持师生海外学习、实习和工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对话会等平台,探索校行企联合“走出去”新模式,建立境外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高职院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
(六)着眼智慧高职,加快信息化步伐。结合“智慧江苏”建设,推进高职院校建设基于云架构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率先建成智慧校园,打造高速、泛在、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设网络学习空间、名师课堂、众创空间等各类学习载体,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重点立项建设20个左右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开发300门左右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成10个左右省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梳理高职院校管理服务关键业务,再造业务流程,开发应用模块,提升高职院校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评估验收。充分发挥省高职教育研究会、省高职院校书记(校长)联席会等组织的作用,集聚全省高职教育研究人才,开展前瞻性、实证性、政策性课题研究。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对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和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公办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标准拨付,其中卓越高职院校根据办学绩效给予综合奖补;对入选的民办院校,适当给予奖补。
(三)完善质量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完善评估制度,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和落实高职院校(企业)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发挥好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在宏观管理、行政决策、院校治理、教学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激发办学活力。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积极支持各类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或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优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在土地供应、规划建设、金融税收、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给予公办高职院校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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