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7月1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的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启动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2019年度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文件的新变化
新申报要求 | 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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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要求 | 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
其他变化 | 视频:增加教学引导视频 表格:新增知识产权、政审意见 |
从2017年恒点就在为高校制作和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提供服务并且还获得国家级项目认定的企业,到2018年恒点经过经验的总结和积累,不断优化设计思路和制作方法,在江苏省的项目评审通过率达到90%,国家级评审通过率达到70%,并且制作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飞机大部件装配虚拟仿真实验》不仅获得国家级项目认定,经过层层筛选,还成为了唯一一个推荐到2019年中国慕课大会进行展演的明星项目,并且在2019年的项目参加省级评审的通过率依然高达72%,国家级项目评审的通过率更是高达95%以上。
2020年恒点将继续全力协助本科院校进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申报工作。
附件: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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